有效保护路产,依法维护路权,既是交通执法人的责任,也是每个群众的义务。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擅自挖掘公路用地的某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2023年首张非法涉路、损害路产路权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的处罚罚单。
3月2日下午,交通执法人员在S83枣庄连接线高速路段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K5+500M~600M右侧有工人施工并造成隔离栅损坏。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和调查询问,发现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高速公路隔离栅损坏91延米,填埋公路边沟100延米。执法人员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对施工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处理中,执法人员以说理式执法的方式,多次上门普法和沟通。该违法公司主动缴纳罚款,坦诚对损坏公路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表示通过此次案件深受教育,认识到了非法涉路施工的危害,今后将守法经营,共同维护高速公路良好路域环境。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高速公路执法力度,严查各类涉路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相关企业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查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推动高速公路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营造安定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