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深入开展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 2024 年交通建设工程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服务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8月8日至9日,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局长陆家鹏带队,对我市交通执法、队伍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枣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张洪宇陪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期间,陆家鹏等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查看滕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现场执法点位,科技治超、平台管理运行、联合执法等情况,深入临滕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及工程质监执法情况。9日上午,督导检查组在滕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座谈,并听取枣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会上,与会各区(市)大队的负责同志畅所欲言,全面汇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围绕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在法律法规适用、执法资源调配、跨部门协作机制等,汇报了基层工作的详细情况。陆家鹏认真倾听基层大队的汇报,针对执法疑点难点,结合政策背景和法律依据,进行耐心细致地析理说明,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导,帮助基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厘清工作思路,指明工作方向,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题。
陆家鹏要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交通市场秩序,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切实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创新监管、提质增效。各执法机构在落实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随机抽查中,要做到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识别率和查处率,确保能够准确判断、及时处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问题;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迅速响应,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案件进展,形成执法闭环;对外部移交案件,要建立健全外部案件移交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于信访举报案件,要将其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发现违法线索的重要途径,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行动,依法查处,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围绕“四个案源”,各级执法机构在日常执法监管中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有效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系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确保执法工作全面覆盖与精准打击,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