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简政放权、适应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保障我市普通国省道完好、安全和畅通,7月16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清华作讲话。
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建立公路路政管理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权限直接下放至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市级保留涉及高速公路的、普通国省道跨区域的以及重大案件的执法权限。二是要全面做好管理交接工作。各区(市)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承担起属地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职能,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具体事项、档案资料、现场路段的顺利交接。各级公路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普通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为交通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为属地交通运输路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备勤场所等便利条件,确保国省道路政执法工作高水平管理、高效率运行。三是要不断完善联动协作机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建立交通、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和公路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同时,要建立交通、公路、执法机构三方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普通国省道路政执法协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商协作等形式研判,强化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做好路政巡查、养护巡查、巡逻管控等日常工作,共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协调有力的普通国省道管理机制。四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各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要按照部厅安排,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路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班子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市局分管领导,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要负责人;各区(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国省道路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