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为期40天的春运结束,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累计发出车辆24562辆次,运送旅客137.33万人次,包车客运5251辆次,运送旅客30.99万人次;班线客运19288辆次,运送旅客106.34万人次。城市公共交通累计投放车辆19624辆,运送旅客372.77万人次。巡游出租车累计投放车辆36813辆次,运送旅客85.49万人次;网约车累计投放车辆37010辆次,运送旅客75.11万人次。铁路累计发送量46.21万人次,累计到达量35.98万人次。高速公路累计出行量219.35万车次,国省道干线累计交通量387.67万车次。
为做好春运工作,我市成立全市春运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抓好春运服务保障、铲冰除雪防滑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心出行。
一是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建立春运每日会商研判机制,加强协调调度,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牵头作用,强化春运机制各部门联勤联动,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上持续发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春运期间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累计派出72个检查组,组织专家8人,检查企业119家,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21个,做到每天报送督导检查情况,全部建立台账,施行销号管理,确保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稳定。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春运期间,全市各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船)991辆(艘)次,执法人员3787人次。检查营运车辆22500余辆次、船舶310艘次,检查企业31家次。查处违章货运车辆294辆次、客车3辆次、出租车32辆次、违章船舶209艘次。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心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