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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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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办事流程

发布日期: 2018-01-03 12:28:32  |  信息来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

和审批服务指南

 

许可依据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60号)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3《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

2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具备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材料

1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在本市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信息;

5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价格、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6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7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包括:接入车辆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网约车调度规则,网约车定价规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及乘客隐私保护制度,服务质量及投诉管理制度,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平台数据库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平台的证明材料;

9履行责任承诺书;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机构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许可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验-许可-发证

承诺期限

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20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收费情况

咨询电话

0632-3168682/8662511

受理地点

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新城民生路##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

和审批服务指南

 

审核依据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60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3《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要求注册”。

申请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相应准驾车型且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4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

5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6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受理机构

经营服务地所属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审核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考试-发证

承诺期限

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收费情况

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一)申请受理点

     滕州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联系电话:0632-5582196)。

薛城区:薛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大厅(地址:薛城区民营园区南首;联系电话:0632-5199111)。

山亭区: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山亭区府前路6号;联系电话:0632-8866778)。 

市中区: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市中区龙头路100号;联系电话:0632-8252025

峄城区: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峄城区科达路1号;联系电话:0632-7707108)。

台儿庄区: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67号;联系电话:0632-6636622)。

(二)考点

枣庄市运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东河路6号);

山东艺嘉机动车驾驶员实训基地有限公司枣庄薛城分公司(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郯薛路民营园区交通局西20米);

滕州市中通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从业资格培训分公司(滕州市五里屯转盘西级索方向700米路北(钢材市场西)。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

和审核服务指南

 

审核依据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60号)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3《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条件

1车辆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注册日期未满 3年且行驶里程未满 6 万千米;

2车辆应税价格 12 万元以上的 7 座及以下乘用车,且满足以下条件: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燃油车辆轴距达到 2650 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 2550 毫米以上;纯电动车辆每次续航能力达到 200 公里以上;

3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4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申请材料

应当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其委托车辆所有人向经营服务地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车辆所有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所有人为公司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车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等,具有不低于申请车辆规模的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7网约车平台公司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机构

经营服务地所属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审核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发证

承诺期限

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

收费情况

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滕州市: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2600号;联系电话:0632-5582196)。

薛城区:薛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大厅(地址:薛城区民营园区南首;联系电话:0632-5199111)。

山亭区: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山亭区府前路6号;联系电话:0632-8866778)。 

市中区: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市中区龙头路100号;联系电话:0632-8252025

峄城区: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峄城区科达路1号;联系电话:0632-7707108)。

台儿庄区: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67号;联系电话:0632-6636622)。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经营区域


车辆照片粘贴处

拟接入平台


车辆使用性质


车辆号牌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类型

 □轿车      □其它车型 

燃料类型

□燃油  □混动 □纯电动

核定载客

 

车辆购置价格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轴      距

  毫米

车辆行驶里程

                   千米

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安装情况


纯电动续航里程

           千米

车辆技术等级


保险情况


运管机构             意  见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许可机构                     意  见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证号


已查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领证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车辆所有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保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本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所有人为公司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申请车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等,具有不低于申请车辆规模的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7网约车平台公司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声明

我声明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申请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将被吊销。

我承诺我将遵守《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

签名:                    日期:             

备注: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档案。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申请表
拟接入平台
许可证号
车辆号牌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核定载人数           人 注册日期       年     月   日
购置价格           元 轴  距         毫米
排  量          毫升 续航里程
原使用性质
燃料种类
承   诺       我单位(个人)保证以上填写信息与实有(拟购)车辆信息完全相符。如有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承诺单位(人):
                                  (章)



   年    月      日
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          意    见           年     月   日 公安交通          管理机关         意    见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3份,咨询单位(个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各留存1份;2、已注册登记车辆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3、拟购置新车“注册日期”栏内填写“购置新车”,“车辆号牌”、“原使用性质”栏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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