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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21 16:04:43  |  信息来源:  


关于举行《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

地点:枣庄市交通运输局514会议室(光明大道4139号)。 

二、听证事项

就《规定》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重点内容是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经营服务规范等。

三、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填写的“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邮寄到枣庄市交通运输局517办公室,或者直接发送至邮箱zzygcczk@zz.shandong.cn;有关立法听证会的其他相关事宜,可以电话咨询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662557。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确定20名人员参加听证会,并提前3日通知听证参加人。有关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二)邀请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

五、听证其他要求

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执行听证会程序。

 

附件:

1.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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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1: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