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
地点:枣庄市交通运输局514会议室(光明大道4139号)。
二、听证事项
就《规定》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重点内容是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经营服务规范等。
三、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填写的“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邮寄到枣庄市交通运输局517办公室,或者直接发送至邮箱zzygcczk@zz.shandong.cn;有关立法听证会的其他相关事宜,可以电话咨询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662557。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确定20名人员参加听证会,并提前3日通知听证参加人。有关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二)邀请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
五、听证其他要求
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执行听证会程序。
附件:
1.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