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地海通〔2021〕5号
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
京杭运河特大桥浮吊吊装第十二批次施工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需实施京台高速公路京杭运河特大桥主桥南北岸钢结构转运、吊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过往船舶的安全和施工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水域
京台高速公路原京杭运河大桥的上、下游各200米范围的水域。
二、第十二批次施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的上午10时至14时。
三、施工船舶
现场施工船舶:铭丰500
四、相关要求
1.施工时段,禁止船舶通过施工水域。过往船舶应服从现场指挥,选择安全水域依序停靠。严禁在施工水域附近有抢档、抢行及强行通过等危及施工和船舶安全的行为。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及附近区域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显示信号,并加强现场警戒值守。
3.施工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枣庄市地方海事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