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枣庄市营运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实施方案〉的通知》(枣交字〔2020〕56号)、《枣庄市营运国三柴油货车2021年度淘汰推进方案》文件要求,经市营运国三车辆淘汰工作专班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车辆)经营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到各区(市)国三车辆淘汰工作专班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道路运输证》自动作废,并予以注销。纳入淘汰范围车辆台账及信息请登录枣庄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zzjt.zaozhuang.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632一8662217。
枣庄市营运国三车辆淘汰工作专班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