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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地方海事局航行警告

发布日期: 2021-07-27 14:49:08  |  信息来源:  


枣地海通〔2021〕7号

枣庄市地方海事局航行警告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已于7月26日在浙江省平湖市沿海再次登录,预计29日下午自枣庄-临沂一带移入我省境内,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厅相关部署要求决定:

对枣庄辖区通航水域实施全面停航,停止水上水下活动作业,禁止所有船只(海事巡逻船、抢险救灾船舶除外)在枣庄全市辖区通航水域航行。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1年7月27日14时起至本次应急响应解除。

二、管制水域

枣庄市辖区内通航水域

三、相关要求

管制期间所有进入枣庄市通航水域的运输船舶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靠。停航期间,船长应当切实履职,加强船员值班工作,确保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开启、使用状态。船舶甚高频电台处于静默守听状态。停航期间,船舶应对系揽缆绳进行加固,防止走锚,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险情发生。

请有关单位及相关船舶要严格遵守禁航规定,服从海事执法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防台风期间水上交通安全。解除应急响应后,不再另行发布恢复通航通告。

枣庄市地方海事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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