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枣庄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出增加道路运输车辆等级评定检测经营业务,提交了申请书、资质认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于9月15日予以受理。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参照《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17)、《汽车检验机构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478-2017)等标准,当时该机构未与交警联网。市局于11月2日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车辆测试,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16)等规定现场查验并下达整改项目,11月18日市中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项目现场复核合格,经测试考核具备联网要求,现网站公示,然后采信道路运输车辆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不含节假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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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11505070542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