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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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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居民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2-06-10 15:11:08  |  信息来源: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黑恶势力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2018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的周密部署下,我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8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近四百人,查扣涉案财物价值二十二亿余元人民币,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该部法律共9章77条,对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机制、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的具体制度和要求、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该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有了,但违法犯罪行为不会因为一部法律的产生而自动消失。贯彻实施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让它落地生根、发挥实效,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居民朋友们,请您利用好互联网和各类媒介,主动学习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习惯。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反有组织犯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还需要大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该警惕的绝不大意,该遵守的绝不违背,该举报的绝不漠然视之,在遵守法律的同时勇敢揭露不法行为。欢迎大家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电话:市公安局5078385,市纪委监委12388,市扫黑办8175722。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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