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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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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直交通工程系列初级和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30 09:41:02  |  信息来源: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6〕29号)精神,现就2026年度市直交通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6〕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2026年度市直交通工程系列初级和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申报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需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呈报部门需将路径申请至枣庄市交通运输局。以前年度已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和单位之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重复注册、建立。

(一)个人申报

初、中级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并填报、上传。系统申报数据上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根据评委会申报通知中的时间安排进行,逾期不再受理。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实施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科研成果、论文、创作作品质量,淡化数量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成果类别包括“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等5类,每类成果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项。

申报人员提交给评委会的纸质申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审验原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系统申报后,从系统导出《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并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禁止他人代签。凡有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已骗取相应职称的,由人社部门或评委会组建单位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

2.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适当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并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3.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4.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1.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网络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将系统导出的《呈报人员花名册》、各申报人员整理成册的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呈报人员花名册》须加盖公章,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

四、呈报时间和地点

系统受理、数据修改时间为10月8日—10月23日,10月23日下午5时将锁定数据,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6日—11月4日,地点为枣庄市光明大道4139号612房间。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时,要一次性上传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提供材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未按整改要求整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个人负责。

2.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申报评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

3.有关纪律要求和其他事项,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6〕29号)执行。

联系电话:8557899

 

附件:1.系统填报说明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3.职称评审常用表格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

系统填报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的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有多个页面,应合并扫描为1个文件,附件支持5MB以下的pdf、jpg、png、gif格式文件。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提供的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填写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要求;对于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应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逐级建立申报路径,及时上报。

二、系统填报要求

(一)基本信息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日”以档案出生日期为准,“手机”和“邮箱”请填写目前正在使用的,确保能联系到本人。

2.上传身份证明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上传。

3.点击“获取社保缴费信息”,即可自动提取社保缴费单位。如系统无法自动提取,请点击右上角的“编辑”,手动填写社保缴费单位,并在“上传其他附件”板块上传社保缴费证明。

4.上传近期个人证件照电子版(评审通过后将用于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二)职称申报

1.“申报级别”“申报系列”“申报职称”“现从事专业”请从下拉选项框中选择。

2.“申报方式”分为:正常晋升、破格、改系列、复合型人才评审、高层次人才直评、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专精特新”举荐申报等方式。

3.“申报单位”需从系统中选择与本人建立正式劳动(聘用)关系的单位(原则上应和个人社保缴费单位一致)或实际用工单位。注意:若查询不到申报单位,请先在系统中进行单位注册并申请职称权限,注册时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即名称与单位公章相同,不可填写简称。

4.“与申报单位关系”,如果“申报单位”是本人的实际工作单位,就在“与申报单位关系”下拉框中选“正式职工”。否则下拉框中选择“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或“自由职业者”,选择“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还需填写“人事代理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

5.“参加工作时间”按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填写。

6.“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的年底,每满12个月计算1年,未满12个月的不予计算,须扣除间断工龄时间。

(三)学历信息

1.“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填写。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2.“评审依据学历”,指参评本年度职称所依据的学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都可以用于职称申报;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3.证明材料:

(1)2001年以后取得的凡在学信网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可以不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只上传在线验证报告,填写学信网验证码。获取方式: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登录/注册—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获取“在线验证码”。

注意: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凡在学信网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只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方式: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登录/注册—在线验证报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注意: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必须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进行认证查询。

(4)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可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网(https://ci.ccps.gov.cn/diploma/)”上查验并上传查询结果截图。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教育学历,可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http://reg.sddx.gov.cn:8100/common/loginby)”上查验并上传查询结果截图。

(5)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丢失的需要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四)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职称级别”“职称系列”“现专业技术职称”要与职称证书保持一致,“获得现职称时间”填写评审通过时间;须上传职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丢失,也可以上传现职称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公布文;如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还应再上传改系列前的职称证书和现职称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现职业资格”要与职业资格证书保持一致,不允许简写;“获得职业资格时间”填写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须上传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如实填写“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职称层级的时间,“聘任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的年底,每满12个月计算1年,未满12个月的不予计算。须上传聘书、聘文或聘用审批表等证明材料。

(五)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根据正式任命文件填写“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如实选择“任职时间”,并上传正式任命文件、会议纪要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如果没有行政职务,请不要填写此项。

(六)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提供申报职称等级所要求年限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并上传 相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七)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每年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73.255.69:9080/)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如无法自动获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也可点击“新增”手动填写,填写完后上传继续教育学时验证书等证明材料。

(八)工作经历

自参加工作开始,按照时间顺序填写从事过的主要工作(最多填写6条工作经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九)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实施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科研成果、论文、创作作品质量,淡化数量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成果类别包括“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等5类,每类成果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项。

各项成果必须符合本专业《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内容,禁止填报不符合条件的成果。同一成果只能选填“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中的一项,不能重复填写,重复填写的成果仍按一项计算;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填报代表性成果时,按照成果类别分类上传,同类成果按照时间顺序由近及远排列。

1.论文/著作

(1)成果名称:先注明是“论文”还是“著作”,然后填写论著名称。如“论文:《××方法的应用效果分析》”。

(2)时间:填写论文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3)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例: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4)报刊或出版社:论文填写报刊的法定全称;著作填写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5)转载刊物:填写转载本人论文的其他期刊的法定全称,如没有其他期刊转载,可填写“无”。

(6)验证网址:填写论文的互联网检索页网址。

(7)证明材料:论文应上传杂志封面页(需体现出期刊的ISSN刊号、CN刊号)、目录页(标注出本人所发表论文的题目)、正文页,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等期刊论文数据库中查询到的论文需提供检索页面截图、附验证网址;不得仅上传封面、目录;不得仅上传用稿通知;论文必须在具有ISSN刊号、CN刊号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著作应上传封面页、版权页(需体现出作者名、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字数等基本信息)、编委会所在页、目录页、部分正文页;著作必须有ISBN书号。

2.专利

(1)成果名称:填写专利全称。

(2)时间:填写专利证书“授权公告日”日期。

(3)位次:以专利证书上的发明人为准,采用“申报人位次/发明人数”的填写法,例: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4)批准机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5)专利类别:选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6)证明材料:应上传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不包括未获得授权的专利;不得仅上传专利申请书、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

3.课题/科技项目

(1)成果名称:填写课题/科技项目全称。

(2)时间:填写课题结题/科技项目结项日期。

(3)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例: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4)批准机关:填写结题/结项证书落款单位全称。

(5)等级:根据结题/结项证书落款单位等级进行填写,如“省(部)级”“市(厅)级”“县级”等,协会/学会等级填写“其他”。

(6)证明材料:应上传开题报告/立项文件、流程文件(合同协议、任务书等)、结题报告/结项证书等相关证明,省(部)级以上课题/科技项目还需提供逐级推荐呈报的相关证明;课题/项目必须已经结题/结项,不得仅上传开题报告/立项申请。

4.获奖/表彰

(1)成果名称:填写奖励全称。

(2)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

(3)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例: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4)批准机关:填写获奖证书落款单位全称。

(5)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落款单位等级进行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等,协会/学会等级填写“其他”。

(6)证明材料:上传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扫描件。

5.其他

本人参与的重点项目、起草的规划规章,编写的标准或技术规范等业绩成果等应在“其他”项中上传,需要由单位证明的,应有相关单位出具申报人参加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1)成果名称:填写成果全称。

(2)时间:填写有关部门批准或公布实施的日期。

(3)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写法,例: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4)等级:根据批准或公布单位等级进行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等,协会/学会等级填写“其他”。

(5)批示或证明:填写该成果的批示或证明文件。

(6)证明材料:应上传参与的项目、规划规章、标准规范等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以及该成果的批示或证明文件。

(十)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必须首先说明本人符合《标准条件》要求的业绩成果条件的情形(示例:本人所符合的评审依据业绩成果条件:1.主持的***工程设计工作,为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第*条第(二)款第*项;2.以第一作者在《***》发表论文1篇,以独立作者在《***》发表论文1篇,以第二作者在《***》发表论文1篇,符合第*条第(二)款第*项),未说明符合申报情形的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完成的其他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其他成果奖励等同时在工作业绩中说明。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不超过1200字。

(十一)六公开监督卡

上传《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原件扫描件。

(十二)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并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填写本人参加的学术团体及担任职务,承担的社会兼职,并上传证书或兼职文件原件扫描件。如果没有学术团体或社会兼职,请不要填写此项。

(十三)上传其他证明附件

申报人员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原件扫描件。

2.在单位显著位置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照片。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原件扫描件。

4.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交本单位《2026年度职称评审岗位数量通知单》复印件1份原件扫描件。

5.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专业),如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统计师等须上传有效的考试成绩单或考试成绩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未到失效期的,视为有效。

6.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在系统上填报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山东省基层职称证书换发考核认定表》)后,应对填报内容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申报”,并联系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凡冠有“以上”的,均包含本数量级。


附件2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请基层职称证书换发的提供《山东省基层职称证书换发考核认定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须由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社保参保证明1份(原则上在枣参保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专科起点的本科,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1份。

6.申报人员有行政职务的,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的,提交《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的审批手续复印件1份。

7.申报职称等级所要求年限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8.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

9.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10.工作经历证明1份,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在单位显著位置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照片1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1份;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交本单位《2026年度职称评审岗位数量通知单》复印件1份。

1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各1份,其中论文著作、课题项目、专利、获奖表彰及其他每类成果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项。

13.有学术或社会兼职的,提交证书或兼职文件复印件1份。

1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和目录一起装订成册,其中复印材料使用A4纸复印,并全部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第一册顺序:第2项—第11项;

第二册顺序:第12项—第14项;其中第12项代表性成果按照“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的类别顺序排列,成果类纸质材料顺序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第2页“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顺序相同。

个人纸质申报材料全部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纸质材料应与材料目录、系统提报材料相一致。档案袋表面需粘贴《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表》,呈报部门处由呈报部门统一填写盖章,及时报送。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提交材料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需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呈报部门需提交《呈报人员花名册》(系统“职称申报数据上报”板块点击“导出花名册”),加盖部门公章,将《花名册》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zjtzzrsk@zz.shandong.cn);《花名册》中的序号与纸质材料档案袋表面粘贴的《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表》中的“呈报部门”处编号保持一致(呈报部门编号请用签字笔填写);各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按照顺序排好。

3.呈报部门应按照报送时间要求,及时通过系统上报职称申报数据,将纸质申报材料及《呈报人员花名册》报送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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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职称评审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