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专项工作,对所有在用营运客车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2017年6月30日前,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要全部完成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鼓励在2017年春运(1月13日启动)前完成。2017年12月31日前,其他所有营运客车要完成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作为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9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客车、其他营运客车两类,统计明确需要更新更换客车应急锤的数量,并积极主动联系客车所属的生产企业,由客车生产企业负责提供;对于无法由客车生产企业提供应急锤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已公布型号的应急锤进行安装更换。自2016年12月1日起,新生产销售的营运客车,应配备符合标准规定数量及要求的客车应急锤。通知同时鼓励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装符合标准的外推式应急窗或破玻器。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将定期对公布的客车应急锤产品组织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不合格产品,并向相关客车生产企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