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安监局、物价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联合执法,加强定点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二是要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完善站点布局,加强科技支撑,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点桥梁入口、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出口道路等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满足取证要求的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监控设备,逐步实现非现场执法。三是建立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人员和执法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执法工作开展。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