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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力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运输服务保障

发布日期: 2020-03-04 17:20:00  |  信息来源:  

3月3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转发交通运输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运输服务保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领导下,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摸清需求,精准施策,全力做好农业生产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将春季农业生产物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膜、饲料、兽药、疫苗、仔畜雏禽、活畜禽、专场蜜蜂、水产苗种、农机具及零配件、相关物资包装等)和农机具转运场纳入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对持全国统一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严格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如遇高速公路违规收费、非疫情严重省份运输农机具及零配件入鲁难等问题,拨打山东省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及时受理和解决春季农业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通行中相关问题,保障车辆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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