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精准落地,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厅领导带队的8个督查组,自5月24日起至6月4日止,采取召开推进会议、开展交流座谈、听取情况汇报、调阅文件资料、现场督查等方式,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重点突出四方面内容:一是督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是否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会议精神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组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专班,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前期排查问题及整改情况,采取的重点措施、建立的工作机制等情况,罚没金额及使用情况。二是督查执法观念和方式转变情况。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和方式是否转变,重处罚和轻纠正情况是否扭转,是否运用综合手段提升执法成效,规范执法、文明服务意识是否增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不罚”和“轻罚”清单是否落实等。三是督查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全覆盖工作情况。是否存在执法空白或空缺等。四是督查12328监督服务电话运行情况。对货车司机等从业人员的投诉举报类电话工单,是否坚持一事一办理,是否即报即查、即接即办,是否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等。
督导检查工作完成后,各督导组将对各市县部署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形成统计表和督查总结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