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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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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3-03-28 10:25:00  |  信息来源:  






枣交字〔202317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

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交通运输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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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增加法规制度有效供给,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效能,扎实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

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落地落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规定报送和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党组对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领导,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内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规范出具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的分析研究。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组织法律顾问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对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和考核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支撑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快推动地方立法重点项目。全力做好《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制定、发布、宣传、实施等工作。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行业实际,梳理和细化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具体表现和认定标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

(一)完善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机制。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事业服务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市、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执法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年),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查纠整改,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服装审核备案和动态管理工作。在做好迎接省综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执法考试、案卷评查、网上检查、现场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年度执法评议督导。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

(一)扎实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做好中期评估。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普法活动,在全行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做好《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新颁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持续开展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行业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三)深入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网上学法。

五、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全面做好9项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委托下放承接办理工作,及时调整相关清单,做好审管衔接落实,确保相关事项管理职责履行到位。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市、区(市)两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要求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年度修订工作。健全完善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效能。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无证明城市”年度任务,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制发及免提交,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组织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

六、全面提高信用交通建设水平

(一)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山东省“信用交通市(县)”建设指标体系(2023年版)》,制定全市信用交通工作要点及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五大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二)深入推进“信用交通试点(市、县)”示范创建。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鼓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信用交通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全面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薛城、山亭、市中三个区开展信用交通试点县申报创建评估验收工作,以“信用交通试点县”创建为契机全面加强信用交通建设

(三)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以“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载体,依托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和“车、船、路、港、站”及政务大厅等媒介资源,大力传播交通运输诚信文化,宣传诚信理念、褒扬诚信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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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枣庄市交通运输办公室               2023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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