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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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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 2016-12-26 15:12:03  |  信息来源: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枣庄市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要求,积极组织、加紧推进,大力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着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和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召开了全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会议,下发了实施意见,成立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隐患排查、台账建立、隐患治理、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合进行检查督导工程内外业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聘请第三方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二是实行“四个责任”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建立了“四个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巡查谁负责,坚决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安防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是实行动态排查,综合整治。对隐患实行“动态管理,综合整治”,坚持将安全隐患路段安防设施和警示标志标识设置与道路改造同步实施,全面治理,彻底根治道路安全隐患。

四是实行专业排查、专业设计、专业施工。各区(市)均聘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 ,保证在隐患排查及整治方面不留空档、不降标准。 由专业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黄闪灯、村庄名称、桥梁名称、限载标志等设施,按照专业排查和设计要求进行设置和完善。

五是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全覆盖。在投资19533万元基本完成前期排查整治643公里县乡公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市政府今年10月再次安排部署,对全市农村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村级道路全部纳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今年底前完成县乡公路和二级以上村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171月底前完成三级及以下村级公路的隐患排查,20176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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