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枣庄市交通运输局颁发了我市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市民赵小豹成为拿到我市“首证”的网约车驾驶员,这标志着我市已将网约车驾驶员信息纳入规范化管理。
7月10日,枣庄市颁布了《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规定:网约车上路载客必须做到“平台持证经营,司机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也就是说,网约车的平台公司、驾驶员与车辆都要依法合规,必须“三证齐全”。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两家公司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即“平台持证经营”。赵小豹成为我市首位“持证上岗”的网约车驾驶员。目前,各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开始接受平台公司申请,为运输车辆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表明持有该证的车辆属登记在册的营业用车辆,乘客搭乘这辆车发生消费的全过程都受到法律保护,即“车辆持证载客”。
根据《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对未在我市取得经营资格的网约车公司、车辆和驾驶员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的,依法实施查处,营造良好的网约车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