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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监察系统 “盾牌”集中统一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 2018-06-15 13:23:51  |  信息来源:  

为全面加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路面执法力度, 重拳打击“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自6 月6 日起, 全市交通运输监察系统开展了为期5天、代号为“盾牌”的大规模、高强度、严执法的集中统一行动, 维护了运输市场稳定,消除了诸多安全隐患,活动圆满结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48人次,查处违法车辆106辆次,其中包括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车辆42辆次;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6辆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6辆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3辆次;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5辆次;包车客运不使用包车合同3辆次;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8辆次;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18辆次;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车辆8辆次;其它违章车辆7辆次。行动第四天,市中区执法人员冒雨查获一辆满员载客跨多省非法营运的安徽籍“黑包车”,并对乘客进行了及时疏导分流,排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二、主要特点

(一)加强统一组织,强化安排部署。活动开展前,支队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枣交监察〔2018〕7 号)文件要求,研究印发《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开展“盾牌”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统一时间,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代号为“盾牌”的集中统一行动。各区(市)大队按照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自制定了执法检查计划,配足执法力量,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整治重点,严查违法行为。在活动开展期间,全市交通执法人员全员全勤,统一时间在薛城区山家林治超执勤点等全市7处治超执勤点、京台高速枣庄口等7个高速出入口、薛城区店韩路与郯薛线路口等2个国省干线关键节点,共16处执法执勤点,集中开展执法活动。重点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特别加强了对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青岛方向(东去)客运包车的检查力度。

(三)强化工作纪律,确保规范文明执法。活动期间,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集中统一行动要求的时间地点开展路面执法,按规定设置路面执法检查设施,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执法检查台账登记等工作。全体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文明执法,以理服人,对查扣的违法客运车辆乘客做好解释、安抚和及时疏运工作,减少执法阻力,遇到有困难的司机积极主动地提供帮助,活动开展期间未接到因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引起的投诉。

(四)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为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开展成效,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成立专门督查队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对专项行动方案、执勤计划、路面执法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期间,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在滕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深入执勤一线,看望慰问了“盾牌”行动的执法人员。各区(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负责人对此次行动亲自安排、亲自调度,多次上路开展巡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为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支队邀请山东电视台枣庄站、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追踪报道,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及时曝光,现场采访执法人员,全面反应工作成效营造了浓厚的执法整治氛围,为集中统一行动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区(市)也分别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及时曝光违章车辆和案件的同时,警示教育广大道路运输营运者,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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