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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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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规范防汛工作制订《枣庄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 2018-07-27 08:45:09  |  信息来源:  

为提高枣庄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洪能力,切实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我市公路、水运畅通,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洪灾损失,近日,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制订印发《枣庄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这是枣庄市交通运输局首次制订防汛应急处置预案,预案的制订和实施有利于促进防汛工作的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防汛工作有章可循,为各级交通防汛指挥部门进行防汛准备、实施指挥决策、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有力的依据。

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防汛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汛期值班要求、附则等八个部分,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具体要求和步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交通运输系统两级防汛负责制。

    预案中对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进行范围界定,包括易塌方路段、重点桥梁和涵洞、漫水桥和立交桥积水、交通基础设施在建工程、航道、船闸、港口、码头等。防汛工作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并细化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明确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等防汛保障工作。预案规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与政府应急、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预警信息的交换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气象和自然灾害动态,通过应急信息管理处置平台、手机短信、网络等渠道向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通报预警信息,开展防汛应急预防和处置。防汛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在应急响应方面,对应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预警级别,分别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并规定对应急响应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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