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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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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圆满完成“十一黄金周”执法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 2018-10-15 09:47:51  |  信息来源: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各级交通运输监察机构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围绕中心任务,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原则,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配齐配强执法执勤力量,圆满完成了“十一黄金周”各项执法任务,全力确保了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有序。

提前部署抓落实。支队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十一黄金周”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认真分析节日期间运输形势,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合理编组人员,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执勤,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对区(市)大队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支队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检查督导,确保节日期间各项执法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监管保安全。支队结合“十一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特点和区(市)实际,确定了全市路面执法检查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内容。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严查无证或超范围从事道路营运的行为,特别严厉打击黑班线、黑旅游包车。二是严查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站外上客、倒客甩客等。三是按照职责做好治超工作,对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依法实施称重检测并监督消除违法状态。四是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行为,严格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营运资质和驾驶、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据统计,“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车辆87辆次,其中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辆,非法网约车3辆,巡游出租车违法行为2辆,货车货物脱落扬散10辆,资格证件违法15辆,与公安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查处超限超载货车45辆次,其它违法行为车辆10辆次。

规范执法树形象。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贯穿到“十一黄金周”期间执法工作之中,对标“十不准”纪律要求,真正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在执法站点设立便民服务点,配齐了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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