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至27日,我市迎来强降雨天气。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组织部署情况和防范措施,配齐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夯实防汛基础,做好防汛交通保障 。
加强预测预警信息沟通和紧急叫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地质、海事、应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收集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灾害信息,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建议在途车辆(船舶)就近采取停运停航避风避雨措施、在建工地(港口)停止户外作业、加固大型设施设备,及时跟踪、掌握天气应对情况,督导运输企业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公路抢险、道路运输、城市防汛等应急保障救援抢险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各级负责人和应急处置人员要在岗在位,保证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突发险情。
持续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全系统各级单位深入一线,进一步全面排查公路运行、道路运输、城市运输、水路运输、物流场站、港口货物装卸仓储设施等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要单位、重点部位停工停产和停运停航等叫停机制。
公路方面。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对下穿式立交桥和涵洞,落实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做到降雨时段有专人值守执勤、警示标识清晰醒目、排水设备正常可用,排水沟渠通畅高效。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组织人员对国道518日定线、省道238店韩线、省道322枣欢线、省道S313日滕线南沙河立交桥等国省道重点部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着重查看排水系统运转、防汛物资储备情、值班值守等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当发生暴雨、山洪等极端天气,造成公路设施受损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受洪水灾害影响大的线路、桥梁、涵洞禁止通行,明确迂回线路,设立绕行标志,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水路运输方面。一是加强预警监测。按照省厅和市防指预警指示,结合降水量大小,及时发布不同等级预警,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作出防汛救灾应急部署。二是加强水上交通管制。密切关注航道水情变化,结合雨情,6月26日了启动京杭运河枣庄段防汛预警响应,发布水上交通管制通告,采取全线禁航、船舶停泊抛锚、禁止船舶过闸等措施,保障航道畅通、船舶通航安全。同时,京杭运河枣庄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等在建水运工程及运河沿岸项目将视情况停工,并撤离施工人员。三是加大巡航密度和频次。出动海巡艇、搜救艇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船舶进行巡查、宣传,加强对船舶进出港、通航的动态监测,保持救援船艇随时待命,一旦出现险情,组织水上应急搜救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对遇险船舶实施救助。6月27日,水上搜救中心共出动船艇4艘,巡航4余次,引导加固缆绳船舶8艘。
道路运输方面。强化“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向驾乘人员推送前方路况,提高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极端天气条件下按照规定停班停运,督促客运场站做好极端天气下滞留旅客服务工作。
城市运输方面。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加固相关设施,公交企业加强营运线路低洼地段等隐患排查,组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指导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及路况的措施和预案,建立极端天气“叫停”机制,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工程方面。一是建立管理台账。对14个交通在建工程建立了台账,进行动态监管,排查安全隐患。指导建设单位制定安全度汛措施及方案,明确责任人,压实责任,随时调度,坚决杜绝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落实防洪水、防大风、防雷击、防坍塌措施。突出桥梁隧道施工和边坡基坑、临崖临水、高空、爆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监控防护。强降雨和台风期间,全市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全面停工撤人。三是加强防汛督导。对14个交通在建工程进行防汛检查,加强临建设施、仓库、工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汛期所有值班板房和工区仓储板房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确保交通工程领域安全度汛。
全市共准备防滑沙2340吨、防汛沙9000吨、编织带50000余条、救生圈50个、锹镐656把、救生衣250件,道路运输防汛应急客货车141辆、挖掘机9辆、装载机21辆、压路机8辆、自卸汽车34辆、应急大功率水泵6台,建立防汛救援队伍14支、救援人员450人。截至目前,全市交通行业已平安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