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
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组织开展好第九个“12·4”国家宪法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和第六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结合实际,现就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二、时间安排
(一)宪法宣传周
2022年12月4日—-2022年12月10日
(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具体安排
(一)总体安排
1.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在全国评选2022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届时,请各单位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终端系统收听收看。
2.发挥媒介作用营造浓厚氛围。在门户网站开设国家宪法日专栏(滚动标语),大力弘扬国家宪法法治精神。(责任单位科室:局办公室,市公路与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和机场建设发展中心)
(二)开展宪法“七进”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场站、进网络、进家庭的有关要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七进”活动。
1.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和“社区双报到”工作,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基层社会治理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2.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3.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利用车、船、场、站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强市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责任单位科室:局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局属各单位)
(三)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
1.参加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请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踊跃报送2020年以来发生在本系统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妥善解决,具有普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教育意义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参加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
2.参加全市“我与宪法”主题征文、微视频、摄影征集评比活动。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以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宪法法治宣传、行政执法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为主要题材,通过文字、视频、照片等形式,抒发对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认识,充分反映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绩。(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3.开展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活动以“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科室:安委会办公室)
4.开展普法考试。组织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运用“枣庄市‘两述两考’云平台”开展2022年度市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普法考试,考试由系统从题库随机出题、自动组卷、即时评分。考察范围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
5、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述法分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和述职述法两种。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书面述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托“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进行书面述职述法。(责任单位科室:政策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做好互相配合工作,积极整合资源,以“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社区、企业、机关、单位等开展常态化、立体式、全覆盖宣传,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明确目标责任。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要根据通知中确定的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不断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找准宣传的切入点,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确保宣传活动丰富多彩、高潮迭起,力求宣传效果。宣传工作启动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组织专人,结合法治督察活动以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把握宣传方向。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要防止出现因宣传内容违法和不当导致的舆情危机,一旦出现舆情危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妥善处置。
(四)织牢疫情防控防线。统筹宪法法治宣传和疫情防控共同推进,宣传既要有声有色,又要做到疫情防控不松劲,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宣传活动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需要,能在线上进行的一律不在线下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加大网上宣传力度,把宪法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请各单位、科室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局政策政策法规科(zzjtjfzk@163.com),电话8662613。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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