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总体国家安全观
知识竞赛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市直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市委国安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4月21日
二、参与对象
市直交通系统干部职工
三、活动安排
比赛主要通过线上答题方式举行,分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初赛每周随机抽取5道试题,决赛随机抽取20道试题。
1.初赛环节:(2月27日至4月18日)参赛者登录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答题,每次竞答随机抽取5道题,满分100分。每周有2次答题机会,取最高成绩作为当周成绩。每周按照当周成绩高低及答题时长(如成绩与时长均相同,则按答题先后排序)确定100名“闯关达人”进入决赛。答题获80分以上者将获得1次抽奖机会,“闯关达人”资格不可重复获得。
2.决赛环节:(4月19日至4月21日)全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期间,“闯关达人”在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决赛答题,共有2次答题机会,每次竞答随机抽取20道题,满分100分,取最高成绩作为决赛成绩,根据答题分数及答题时长(如成绩与时长均相同,则按答题先后排序)确定名次。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
三、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是2023年全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重点活动之一,活动结果将作为普法责任制督查考核评价和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网络发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并及时转载大众日报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相关报道(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aCTjEOv9mZ7JP349aytVg),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竞赛活动影响。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推介工作,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知晓率,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活动期间,请各单位(科室)于每周五下午3:00前将人员参与情况(附件2)报市局政策法规科;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于4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照片、视频、文字介绍和数据汇总等形式发送至市局政策法规科(邮箱:zzjtjfzk@163.com),市局将对各单位(科室)的活动参与率进行通报。
附件:1.全省国家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参与方式
2.单位(科室)
参加全省国家安全知识竞赛情况明细表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2
单位(科室)参加全省国家安全知识竞赛
情况明细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管理员: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