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枣法委发〔2021〕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此文件用以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法治指数评估工作,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台背景
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是中央依法治国战略在基层落地生根的有力推动,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确定的法治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省委、市委依法治省办指导下探索构建的一项全新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评估对象涵盖市、区(市)两级。因此,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法治评估,指标先行,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思路,扎实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法治指数评估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参考学习胶州市的先进经验,在《山东省法治指数指标指引(试行)》和《关于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枣法委发〔2021〕)6号)的基础上,制定了6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55项三级指标的《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指数责任清单(试行)》,使法治建设可量化、可比较。量化细化的法治指标覆盖面广、内容全面、代表性强,使法治建设水平可视化更强。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法治指数评估工作的通知》共分为3个部分:
1.任务目标。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开展目标等内容。
2.方法步骤。对评估工作开展的重要节点和具体标准进行了解释。
3.工作要求。明确了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
本文件解读机关: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咨询电话:8662613
解读《关于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