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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5-31 15:14:52  |  信息来源: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的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到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

    工程概况: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位于山东省枣庄、济宁、菏泽市境内。

项目由主线、配套工程京台高速改扩建段和1条连接线(京台高速微山县城连接线)组成。其中,主线路线呈东西走向,起自枣木高速滕州南枢纽互通,利用京台高速至滕州北,向西跨越微山湖后,经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菏泽市成武县、定陶县至菏泽市牡丹区,接至日兰高速公路。路线所经区域位于枣庄市、济宁市、菏泽市,全长179.129km。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京台高速改扩建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京台高速微山县城连接线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四车道。

项目计划于201610月开工建设,201912月底建成通车。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生物量损失及渔业损失等;其次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

工程营运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公路车辆交通对项目穿越山东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山东滕州红荷湿地省级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居民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污染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针对本工程施工对工程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分别对山东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山东滕州红荷湿地省级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陆生生态、水生生态、水土流失、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及其它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不利环境影响可起到有效的减免和控制作用。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并与沿线的城镇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本项目局部路段穿越山东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山东滕州红荷湿地省级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对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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