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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17-10-17 09:48:22  |  信息来源: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法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起自京台高速公路与青兰高速交叉设置的泰山枢纽,途经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济宁市曲阜、邹城和微山县,枣庄市滕州、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止于鲁苏两省交界的张山子镇南的省际收费站,向南与京台高速江苏段连接。

改扩建工程主线路线全长189.483公里,拟建项目永久占地1768.4157公顷,其中新增永久占地536.7953公顷,利用既有老路1231.6204公顷。路基土石方7472.748千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1109.394百立方米;路基防护176.130千立方米;新增路面工程2978.96千平方米,老路罩面2237.842千平方米;高架桥10353.0米/4座;特大桥7566.2米/6座(扩建);大桥5384.2米/21座(扩建);中桥1400.2米/20座(扩建);小桥1732.2米/56座(扩建);涵洞206道(接长利用);互通立交19处(改建13处,新建4处,迁建2处),其中与高速交叉枢纽立交6处,与一般公路交叉互通立交12处;分离立交43处(扩建38处、新建1处、利用4处),其中与铁路交叉4处(另有2处计入互通内),与公路交叉39处;通道275道(扩建),天桥13座(扩建);服务区6处(改建6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利用),养护工区3处(利用);超限超载检测站1处(改建)。

微山湖互通立交连接线路线长度3.060公里,新增永久占地7.2773公顷,路基土石方23.343千立方米,路基排水1.059百立方米,防护0.389百立方米,路面24.410千平方米,小桥23.4米/1座,涵洞3道,分离立交1处,平面交叉3处。

拟建项目推荐方案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359524.2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2452.4万元。建设工期42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建设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7号

联系人:侯俊梅

邮编:250031

电话:0531-88329036

  电子邮箱:ljzxb201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6日-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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