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对“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
建设项目法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起点位于台儿庄区马兰屯镇东侧的X017台韩线上,顺接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终点。向北顺接的新台高速新泰至台儿庄马兰屯段为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27米,设计速度120km/h。项目终点位于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山庄村东南、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陈楼村西北的鲁苏省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0米,路基、大、中、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特大桥1/3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京杭大运河为规划II级航道,伊家河为规划Ⅳ级航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路线长10.228公里,全部新建。路基土石方1357.8千立方米;路面177.0千平方米;排水防护306.1百立方米;特大桥2437米/1座,中桥156米/2座;涵洞16道;互通立交2处(含台儿庄互通立交二期工程);分离立交2处;通道11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1处,省界主线收费站1处(与江苏段分址合建);永久占地84.5612公顷,全部为新增占地。拟建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23703.0万元,建设工期36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建设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7号
联系人:侯俊梅
邮编:250031
电话:0531-88329036
电子邮箱:ljzxb201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六、公示时间
2018年1月16日-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