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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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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07 11:06:06  |  信息来源: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创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依法履行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任务,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被市普法办表彰为“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法制联络员制度,局属每个执法机构明确一名联络员,审核把关各个执法环节,及时发现并监督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完善了集体学法、依法决策和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等制度,积极开展“交通大讲堂”活动,领导干部走上讲台,结合行业实际宣讲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既增强了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意识,又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三)建立考评制度。坚持对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考评、提拔任用和表彰奖励相结合,调动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四)完成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6年初,市交通运输局被市政府列为枣庄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试点后,我们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积极准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6月顺利通过了考核验收,市交通运输局被市政府命名为全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做好法制信息的报送工作。将政府法治部门创建、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等工作信息主动撰稿,全年共有6份交通法制工作信息分别被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交通信息所采用。

二、规范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一)落实自由裁量制度。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对各行政执法门类的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进行认真梳理,将332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为1639项具体裁量标准,确保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统一。

(二)开展文书评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评查活动,将案卷评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抓牢抓实,行政执法案卷实现了格式统一、内容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制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的文书评查中,我局被抽查的两份行政处罚案卷分别被评为合格执法案卷等次。

(三)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集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活动,实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2017年系统内共举行培训班22次,培训执法人员近2000人次。

(四)稳步推进“三基三化”试点工作按照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对选定的11个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单位,加强工作督导,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开展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工作,基层执法站所人员结构明显优化,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物质保障明显提高,管理制度明显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观,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五)严格执法程序。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能够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流程,坚持罚缴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一年来,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诉案件。

(六)开展专项整治。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监察、港航管理等执法机构结合行业管理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持了交通运输行业稳定,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

(一)建立决策机制。认真执行《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等纳入决策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 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能够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省、市和交通运输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组织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确保适用的法律规范合法、有效。

(四)协调完成了《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工作。组织人员完成了《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申报、会签、征求意见等工作程序,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快了立法进程,此项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出台的时间上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五)探讨综合执法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倾听基层对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为上级业务部门准确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年初制定评议考核标准,量化执法工作,抽调人员对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局属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了考评,并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执法评议考核,及时查找出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期限,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了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交通运输法制人员、纪委监察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交通行政执法窗口、行政执法现场,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利用局网站对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政务工作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各项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加强了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行政执法机构完成了2015以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档案信用信息梳理工作,并通过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交通。

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基层群众,发挥行业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利用学校、行业培训机构等场所,积极组织“法治交通” 宣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全年共举办宣讲活动14场,参加人员约2800多人。

(五)是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持续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更好地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交通、建设法治交通的精神支撑和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公民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修养,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市中区公路局充分科用公共楼道建设法制文化长廊,设立固定的普法宣传室,培养兼职普法宣传员,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市中区公路局被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命名为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坚持服务于民,建设和谐交通

(一)简化工作程序。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公开服务承诺,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了审批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落实首席代表负责制、首问负责制、AB角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办理,提高了行政效率,实现了便民利民。

(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12328、9600966交通咨询投诉服务热线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均在第一时间得到调查处理,行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了行政调解制度,明确了行政调解程序,落实了行政调解人员,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健康开展,形成了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格局。

(四)开展法律咨询工作。注重发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全力服务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交通建设、行政执法、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问题,邀请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力求各项行为合法、有效。全年共完成民事类法律事务咨询13件、行政类法律事务咨询8件、行政行为决策类咨询5件、信访类法律咨询2件、专项法律事务2件。

(五)强化法制保障。全方位加强交通运输法制保障工作,将法治政府部门创建、行政执法装备更新、执法服装换发、交通普法宣传、报纸刊物订制等经费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足额供应。对于普法宣传人员能够及时调整、充实,保证工作需要。鼓励法制人员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

一年来,尽管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依法履职,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交通建设力度,力争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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