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持续打造一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需要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落实《枣庄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省营转办关于对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展专项优化提升行动的分工方案》,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等“六个环境”,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助力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政务环境
1.全面完成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按照“标准规范、四级统一”要求,依托省交通运输厅梳理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完成除行政许可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认领编制,对实施事项优化形成办事指南,同步在“事项梳理和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动态维护。(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2.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12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对照本级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同步调整办事指南,并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场所进行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3.落实“无证明之省”建设任务。深化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市级交通运输常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现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替尽替”,推广“居民码”“企业码”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一码亮证”工作。(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4.承接一批省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落实省政府第351号令,承接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登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交工核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竣工鉴定,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备案,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等9个省委托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做好业务“二号章”的交接,根据省厅编发的《省级下放事项业务手册》,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按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接得住、用得好。落实《山东省省级权力事项委托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5.全面评估省委托放权事项运行质效。对照《山东省省级权力事项委托事项指导目录》,规范梳理交通运输领域正在实施的省委托放权事项清单,从办件量、实际运行效果、监管措施配套等方面全面评估承接省委托事项实施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6.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集成办。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进办理网约车驾驶资格“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一件事”服务指南》,完成市级实施方案和服务指南的编制,扎实推进办理“网约车驾驶资格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业务办理“一条龙”标准化服务,提升办事效率。(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7.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改革。坚持集成化改革方向,整合优化服务窗口配置,严格落实“一窗受理”规范指引,完善“一窗受理”系统功能,加强人员培训管理,不断提升“一窗受理”能力和水平。梳理完善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8.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提速提质提效。坚持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加大“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时间、增便利”力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二)打造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9.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11月底前,配合牵头部门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招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杜绝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建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10.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11月底前,配合牵头部门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分类分步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扩大应用范围,实现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11.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12.强化招标投标智慧监管。加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大数据智慧监管,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功能,推动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预警,实现实时监控。(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13.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结合交通运输建设实际和行业特点,探索推动同类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标准统一、流程相同,提升市场主体在交易流程、无差别操作等方面的服务体验。(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14.深化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城市典型经验,实现交通新业态(网络预约出租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全覆盖,编制形成交通新业态(网络预约出租车)“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规范,明确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三)打造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要素环境
15.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落实青岛海关部署安排,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海关通关作业模式改革;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作业机制,优先核验放行。(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16.提升多式联运改革质效。依托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加强港口企业与焦化、电力、水泥等大型企业的铁路衔接,推动“散改集”,完善枣庄港集疏运设施建设,开通沿运集装箱航线,依托运河水系打造内河集装箱铁水联运品牌;加快建立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打造以薛城为核心的多式联运节点,加快提升物流服务能力。(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17.优化船舶登记办理流程。11月底前,探索推行船舶登记业务“极简政务”服务新模式,对船舶名称核准、船舶变更登记(公司地址信息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船舶登记簿查询等高频简易政务事项实施当场流转、当场办结。(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18.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19.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集成办理。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市政公用外线工程涉及公交站牌占用迁移有关工作的集成办理。(牵头科室:建设管理科)
20.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低、信用风险高的企业,作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导检查、安全诊断、执法监督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精准靶向监管能力。(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
21.更大力度利用外资。落实好省、市关于促进制造业利用外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
22.提高对外交通便捷度。强化规划引领,扎实开展“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期评估调整,确保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加快推动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建设;重点实施S103济枣线等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工程。积极推动济南至枣庄铁路、长河港业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京杭运河枣庄段主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加快枣庄翼云机场建设,有序推进滕州、台儿庄通用机场前期工作,逐步形成“1+2”航空产业布局。主动协调江苏省相关地市和鲁南经济圈其他地市,共同推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内河航运等基础设施协同发展,畅通跨区域交通通道。(牵头科室:发展规划科)
(四)打造宜商宜业的交通运输人文环境
23.提升企业诉求事项办理水平。针对12328热线(含12345热线等渠道)受理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方面诉求事项,特别是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工单,市、区两级12328热线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全流程跟踪督办,保障办理效率和质量。实时梳理涉及企业监管和服务的热点政策,丰富完善热线业务系统知识库典型案例,提高热线话务人员在线即时答复率,节约诉求人或企业的时间成本。以公正的行业监管和满意的政务服务,助力打造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24.提升交通运输“软实力”。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感动”“最美”“百佳”等系列推选宣传,培树一批新时代行业先进典型。加强交通行业文化建设,打造一批代表枣庄交通形象的文化品牌。抓好山东强国交通示范区等系列重大主题宣传,做大做强新媒体宣传,多渠道、多形式讲好新时代枣庄交通故事。(牵头科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
(五)打造公开透明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25.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切实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行业实际,梳理和细化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具体表现和认定标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组织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26.推广说理执法试点工作。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充分释法析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取得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理效果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7.推行跨区域联合执法常态化。深入推进鲁南跨区域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跨区域执法经常化、规范化,遏制利用地域不同逃避检查、处罚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8.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调整、部门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动态调整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29.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通过工作简报推广经验做法。通过网上评查、实地督导、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评议督导,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水平。(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30.加强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着力抓好中期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普法专题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和现场旁听庭审,完成年度学法学时任务。(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31.修订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省司法厅出台的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修订并公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六)打造优质温馨的交通运输服务环境
32.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聚焦“亲”“清”政商关系,强化纪律约束,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立知立查、严肃处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现场教育,收听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纪录片,以案说纪、震慑警示;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成果,坚决纠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口大气粗”等问题。(牵头科室:局机关纪委)
33.提升门户网站服务能力。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关系密切的事项,主动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及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政策精细化解读,重点解读与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认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扎实做好局网站“在线调查”,常态化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34.提高12328热线运行服务质量。对12328热线(含12345热线等渠道涉及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监督事项)工单,进一步优化处办流程,坚决落实工单限时办结、投诉举报类工单全流程督办、业务数据全量归集上传等,以高效率、高质量办理,服务广大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和交通运输企业,提升满意率、解决率。通过12328热线业务工单大数据分析应用,发现行业监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堵点问题,为优化行业治理能力、管理部门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决策辅助支撑,助力打造优质温馨的交通运输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35.推进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提高电子证照办理比例。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信息自动归集、考核结果自动评价,依托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为广大驾驶员提供诚信考核等级、计分情况查询等服务;持续提升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结率和办理成功率,拓展电子证照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提高电子证照申领、持证、亮证、查询、查验等服务便捷度。(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36.提升普通国省道驿站服务能力。落实《山东省普通国省道服务区(驿站)运营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服务功能、规范运营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及资金等要素保障。每月开展普通国省道驿站运营情况检查,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检查督导情况进行年度通报。建立考评机制,强化激励奖惩,按照督导评价得分对驿站开展考评工作,评价结果与下年运营补助资金挂钩,激发运营管理积极性,持续提升服务品质,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37.提高城乡交通出行服务品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落实城市属地责任和网约车平台责任,持续提升网约车综合监管效能。完善出租车、网约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持续深化公交都市建设,推进定制公交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牵头科室:运输管理科)
38.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品质。落实《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服务功能、运营管理要求、监督管理措施,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星级评价、日常评价工作,挂牌一批星级服务区。结合当地旅游发展需求,赋予高速公路服务区更多特色服务功能,打造一批旅游主题特色服务区。(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对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的年度任务,局有关责任科室、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工作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优化完善推进措施,实现行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二)培树先进典型,充分做好总结宣传。为做好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总结宣传,有关责任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交通运输行业打造“六个环境”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效,重点从改革创新、政策研究、投资建设、行业管理等方面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点多面广,市、区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有关责任科室、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工作台账》
附件
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工作台账
序号 |
主要任务 |
任务类型 |
任务来源 |
牵头科室 |
1 |
提升多式联运改革质效 |
牵头 |
《市实施方案》“跨境贸易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枣庄海关、国铁济南局兖州车务段 |
运输管理科 |
2 |
优化船舶登记办理流程 |
牵头 |
《市实施方案》“跨境贸易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任务 |
运输管理科 |
3 |
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 |
共同牵头 |
《市实施方案》“招标投标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参与牵头任务,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 |
建设管理科 |
4 |
深化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共同牵头 |
《市实施方案》“市场监管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牵头任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
运输管理科 |
5 |
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
共同牵头 |
《市实施方案》“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牵头任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乡水务局 |
建设管理科 |
6 |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集成办理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
建设管理科 |
7 |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跨境贸易”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枣庄海关 |
运输管理科 |
8 |
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招标投标”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
建设管理科 |
9 |
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招标投标”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
建设管理科 |
10 |
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招标投标”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管理科 |
11 |
强化招标投标智慧监管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招标投标”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建设管理科 |
12 |
更大力度利用外资 |
责任单位 |
《市实施方案》“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指标确定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
发展规划科 |
13 |
全面完成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
政策法规科 |
14 |
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科 |
15 |
落实“无证明之省”建设任务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
政策法规科 |
16 |
承接一批省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科 |
17 |
全面评估省委托放权事项运行质效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科 |
18 |
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集成办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办公室 |
运输管理科 |
19 |
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改革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
政策法规科 |
20 |
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指标”确定涉及各行业部门配合任务,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审批服务局 |
政策法规科 |
21 |
修订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配合任务 |
《市实施方案》“法治保障”指标确定的涉及行政执法部门任务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22 |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要素环境”“要素保障” |
综合科 |
23 |
提高对外交通便捷度 |
提升任务 |
按照省营转办印发的《省对标分工方案》“包容普惠指标”涉及省交通运输厅的配合任务,具体为三级指标“对外交通便捷度”,《分工方案》解释该指标衡量的是市、县范围内的交通基础设施情况,如机场(个数和名称)、港口(个数和名称)、客货运铁路站(特等站或一等站)、途经高速公路(在全市范围内设有收费站)。 |
发展规划科 |
24 |
提升企业诉求事项办理水平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涉及营商环境投诉举报” |
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
25 |
提升交通运输“软实力”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人文环境” |
办公室、机关党委 |
26 |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公平竞争审查” |
政策法规科 |
27 |
推进说理执法试点工作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执法监管简单粗暴”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28 |
推行跨区域联合执法常态化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执法监管简单粗暴”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29 |
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规范权力运行” |
政策法规科 |
30 |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执法监督” |
政策法规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31 |
加强行业法治宣传教育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法治” |
政策法规科 |
32 |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聚焦亲清政商关系” |
机关纪委 |
33 |
提升门户网站服务能力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政策集成供给、宣传解读推送、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渠道” |
办公室 |
34 |
提高12328热线运行服务质量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政企沟通渠道” |
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
35 |
提升普通国省道驿站服务能力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全生命周期服务” |
市公路和地方铁路事业发展中心 |
36 |
提高城乡交通出行服务品质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全生命周期服务” |
运输管理科 |
37 |
推进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全生命周期服务” |
运输管理科 |
38 |
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品质 |
提升任务 |
涉及《护航意见》关键词“全生命周期服务” |
运输管理科 |
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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