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枣庄翼云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试飞及各项运营筹备工作,保障机场安全运行和航空飞行安全,根据中国民航局有关规定,枣庄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省机场集团、枣庄机场公司起草了《枣庄翼云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zzjtq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枣庄翼云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枣庄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强国办,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4139号,邮编:2778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枣庄翼云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
附件:1.《枣庄翼云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
2.《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