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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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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3-04-28 17:05:00  |  信息来源:  


2023年度交通运输系统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发起科室

1

对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港口岸线使用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7月-10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发展规划科

2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至少1次,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6月-10月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建设管理科

3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督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4月-12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建设管理科

4

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重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重点铁路工程项目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4月-12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建设管理科

5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5月-12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建设管理科

6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重大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5月-10月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政策法规科

7

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5月-11

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运输管理科


8

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6-10月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建设管理科

9

对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船员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100%,每年抽查1次

5-10月

级交通运输部门

局运输管理科

10

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内河船舶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月-12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局运输管理科配合提供报港信息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交通运输部门发起任务)

序号

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监管对象总数量

抽查比例及频次

市级牵头科室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组织层级


检查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对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名称)

实施层级

抽查内容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20户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局运输管理

4月-10

现场检查

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市、县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市、县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县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2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2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局运输管理科

8月-10月

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企业检查

市、县级

是否按照管理办法合规经营,加强网络监测。

配合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市、县级

依法检查道路运输新业态(网络货运)经营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3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业153家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局运输管理科

4月-10月

现场检查

市、县级,以县级为主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县级,以县级为主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修经营者是否依法备案或者备案事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等。

配合

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执法检查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市、县级,以县级为主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4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网约车平台公司32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局运输管理科

4月-10月

现场检查

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市、县级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配合

公安部门

/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市、县级

网约车平台公司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配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市、县级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级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配合

税务部门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市、县级

依法检查网约车平台公司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配合

通信管理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检查

省级

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守信经营情况。

5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企业5户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局运输管理科

4月-10

现场检查

市、县级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市、县级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交警、车管所)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市、县级

抽查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车辆应报废未报废问题。

配合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

对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市、县级

查验旅行社、导游资质资格;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落实情况;旅行社是否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导游在旅游包车上是否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

6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7712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局运输管理科

4月-10

现场检查

市、县级,以县级为主

发起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市、县级,以县级为主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配合

公安部门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市、县级,以县级为主

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交通运输部门配合任务)

序号

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组织层级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对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名称)

抽查事项
(对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名称)

实施层级

抽查内容

涉及科室

1

劳动用工监管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0月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县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市、县级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局建设管理科

2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0月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市、县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市、县级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局建设管理科

3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检查

可能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不低于5%,每年1次

纳入第一批省级联合抽查

现场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

市、县级

水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督查

市、县级

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检查。

局建设管理科

4

旅行社行业监管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3月-10月

现场检查

市、县级

文化和旅游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市、县级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局运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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